商州检察:为认罪认罚案件“同录”工作做足准备

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人民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对检察官检察办案的规范性、释法说理的充分性、量刑协商的透明度和检察技术的可靠性都将是一场全面的检验和考验。

为了切实有效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以下简称“同录)工作实质性开展,近日商州区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从“软”“硬”两方面入手,提前进入同录工作模式。

提高量刑“软”实力。商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重新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人民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全文,要求部门干警不断更新理念、转变认识,增强“镜头下”办案的自律意识,提升制度适用的质效,对同录对象、内容、适用范围、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规范程序、要求及同录资料保存的相关规定熟稔于心。同时,以集体学习和干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关于量刑建议的三个指导意见再学习、再研究。不断提高精准量刑能力和水平。

备齐同录“硬”设备。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于同录工作对技术设备的硬要求,商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针对同录工作开展中可能存在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犯罪嫌疑人羁押案件和犯罪嫌疑人不便到场签署具结书案件的几种不同情况,主动联系院技术部门、协调商洛市看守所技术部门并调试现有刻录一体笔记本电脑设备,对检察辅助人员进行集体培训、实地操刀训练,确保每名检察辅助人员都能熟练操作不同的同录设备。对于涉疫情等特殊时期或特殊案件的同录工作,商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正在探索“远程控辩协商”同录模式。(供稿:商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段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