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与思考

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要举措,对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发挥更大作用,丹凤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视察调研组,对丹凤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全面掌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管理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管理现状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全县公路资产。止2021年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8个,资产总额45.96亿元,较上年增长48.32%;负债总额1.83亿元,较上年减少0.59%;净资产44.14亿元,较上年增长51.29%。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5.28亿元,较上年增长50.96%,占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的76.74%;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69亿元,较上年增长40.22%,占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的23.26%。

止2021年底,全县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有:公路里程2058.34公里,水利基础设施防洪堤防4.2公里,山区水库4座、农村供水渠道825公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保障性住房5418套。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要求,建立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分层管理体系。先后出台了《丹凤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丹凤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丹凤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丹凤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丹凤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性文件,从权限和程序方面规范了资产的处置管理,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二)资产配置系统逐步建立。坚持资产配置以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中将资产配置作为重要依据,努力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县财政部门牵头,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开展资产年报业务培训,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制度,将其与财务、预算等系统进行对接,逐步实现了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可控性。

(三)资产清查工作初见成效。去年以来,我县对公共租赁住房、全县公路资产、文物资源普查、行政事业性土地房屋资产进行专项清查,将公路资产、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纳入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范畴。从清查登记、入账核算、养护运营、处置报批、收入收缴等方面明确管理职责和资产处置权限,为资产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四)资产使用效益逐步提高。政府对预算单位申请配置的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实行统一安排,对符合条件的配置需求政府统一采购。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具体标准,资产出租转让实现市场公开竞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分配、使用更为集中,闲置资产和沉淀资金逐步盘活,资产收益较往年相比有大幅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思想上不够重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责任意识比较淡薄,缺乏专职的管理人员,对无形资产重视程度不高,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一些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意识不强,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对资产清查、专项整治活动停留在文件汇报上,整改不彻底,没有真正从行动上采取措施认真落实。

(二)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够细致。一是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单位财务部门与资产部门信息交流不畅,一些单位固定资产登记信息不健全,原始资料丢失、台账混乱、不及时对账、不定期清账,在资产发生变化时,未能及时在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核销,导致数量不准,一些资产的价值和变动状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资产管理系统与账务系统数据不一致,有会计核算不实、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问题。二是部分单位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资产利用效率低下。资产处置、变更处理不及时,资产从购入到处置的各个环节管理还不够规范。三是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完善的资产移交清册和交竣工验收资料,国有资产投资无规划,手续不规范,随意性大。全县县乡路有台账,农村公路还没有完整详细的台账。独立大中桥梁等未纳入资产,投资欠账过多。政府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未全面覆盖,存在巨大漏洞和隐患。

(三)闲置资产利用效率不高。如全县校点撤并后原来学校的资产闲置,处置缺乏政策依据。五小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机构改革后基层的站办所因为缺乏政策依据无法处置。如广播站、供销社、桃坪的财政所、农综站、公租房等闲置多年。还有交通上的公路养护道班和镇客运站大量闲置,使用效率不高。收储土地和土地资源整合开发利用不够,国有土地资源、闲置资产使用等整合不够,未充分发挥效益。如剧院、会议中心、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商业和经营性用房等。

(四)部分资产权属不清。资产漏登情况严重,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突出。一些城市建设项目只移交管理维护责任,没有移交资产手续,出现监管盲区。如城区“公厕”、“口袋公园”、““棣花停车场””项目没有及时移交登记资产。一些已竣工并使用多年的项目一直未办理决算,竣工验收资料不全,在账面上长期滞留于“在建工程”科目,无法形成固定资产;部分国有资产既未办理产权也未纳入财务核算,游离于监管之外。如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只有一小部分有财务决算,大量的投资未进入资产管理系统。

(五)监管合力尚未形成。受产权关系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完善、职责边界不清晰等因素影响,国有资产的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合力还有待加强,在监管过程中有时存在手段不硬、力度不够等现象。目前,公共基础设施、公路资产、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刚刚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范畴,工作主要是行业管理,缺乏资产管理的经验。在系统录入、信息化登记、资产报告、权属责任、动态管理方面相对滞后。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也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如部分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只有建设资金,没有维修管护资金,日常管护跟不上。供水体制改革不够顺畅,省水务集团有水资源开发权,但是没有履行维护、防汛的安全责任,权利与责任不一致。

三、几点思考

(一)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省市县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中共丹凤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强化制度建设,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将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地做好国有资产编报工作,提高资产报告的质量,加强资产编报的组织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二)夯实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一要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完善资产账务核算体系,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集中开展陕西省国有资产年报业务培训,实行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制度,建立资产动态监控机制。二要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明确内部管理的科室和专职管理人员,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工作的衔接水平,做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监督到位。三要按照规定期限,为竣工项目办理决算并转入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实、账账、账表相符,确保资产核算真实完整。

(三)提高闲置资产利用效率。县政府要对如何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问题专题研究,及早决策。按照“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先易后难、分类盘活”的原则,因地制宜,集中统一利用,采取置换、拍卖、调剂等方式,对一些长期闲置或机构改革后分散、闲置、低效运行的资产实施盘活,着力解决资产配置不合理、资产利用效益低的问题,使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更加合理有效,发挥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活动。由财政部门牵头,各主管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对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等进行清查登记,建立资产台账,逐步完善资产信息,进一步摸清家底。将城市道路桥梁、政府储备物资等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纳入管理范围,明确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价值的认定标准。

(五)继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县政府要积极与省市职能部门对接,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寻找政策依据,提高资产管理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配合,通过调节总量、盘活存量、管好增量,不断提高资产使用绩效。财政部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组织部门和单位做好制度建设、会计核算和资产报告等工作,建设全方位、全口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政府国有资产的监管水平。(作者系丹凤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