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 发布日期:2018-07-30 16:25:40 阅读数:8824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