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12月19日至2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商州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长洲、赵军、李旭光、崔孝栓、袁良善、赵水利和秘书长石康君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4人,实到3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商洛市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落实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落实塑料污染治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实施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推动商洛地方戏曲繁荣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商洛市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落实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视察检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落实塑料污染治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视察检查报告、关于《加快实施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的议案》办理情况的视察检查报告、关于《推动商洛地方戏曲繁荣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视察检查报告、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视察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商洛市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
会议指出,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是《监督法》及相关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债券发行和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要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规范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聚焦预算执行、监督资金的规范使用,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要坚持合理使用资金,从严控制各种一般性支出,真正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兜牢民生底线和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统筹引导作用。
会议强调,要持续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办理质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格督办考核,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由“办结”向“办成”转变。要按照筹备方案,精心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回头望”,精心谋划“路线图”,详细制作“任务表”,确保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始终同频共振,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要锚定“四个机关”建设和“一都四区”目标,围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地落实,找准切入点,选准小切口,用足用活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监督方式,精心谋划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思路,努力在顺应时代大势、符合发展规律、彰显商洛特色、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新时代商洛人大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新成效。
副市长苏红英列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政协副主席殷延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虹娟等列席会议。(供稿:记 者 王天彤 王帆)